国博连开两展 圆明园兔首领衔******
本报讯(记者 刘冕)春风有形,瑞兔留痕。昨天,“癸卯金安——二〇二三新春展”在国家博物馆开幕,圆明园海晏堂兔首领衔80余件年味儿十足的文物亮相。
整座展厅张灯结彩,策展人介绍,“博物馆里过大年”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新年俗。此次展出的文物上起商代,下迄20世纪初,涵盖玉器、瓷器、铜器、石器、骨角牙器、书法、绘画等多门类物质文化遗存。
第一件亮相的文物就是重磅——圆明园海晏堂兔首。铜像立着双耳,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不少观众一进门就挪不动脚,举起手机和它合影。作为圆明园西洋楼海晏堂十二生肖人身兽首铜像之一,它的设计师是意大利人郎世宁。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兔首等铜首一度流失海外。直到2013年,它被法国皮诺家族购得,以家族名义归还中国,由国家文物局划拨给国博收藏。
展厅里,各式各样的“小兔子”都有自己的故事。3000多年前的“癸卯”卜骨被陈设在放大镜下面,它所使用的天文历法与文字绵延至今。从唐代至清代的多件玉石兔饰或奔或伏、或坐或伫,憨态可掬;明代的白玉双兔耳杯妙琢精治,呈现出匠人的巧思;一枚元代兔纹铜押上,兔子回首,口衔瑞草,寓意吉祥长寿。策展人透露,一些展品是首次和观众见面。
“智慧之光——中医药文化展”也将在国博开幕,500余件(套)文物藏品、200余件(套)药材实物按“文明之钥”“摄生之道”“灵兰秘典”“器药撷英”“传承创新”等单元,讲述中医药的故事。
(《北京日报》 2023年01月19日 第14版)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