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新时代,纪录电影大有可为******
新时代,纪录电影大有可为
——首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侧记
光明日报记者 严圣禾
纪录电影是电影的一个重要门类,散发着独特的艺术魅力。它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社会生活、时代印记并不断汲取进步动力的窗口。
日前,由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中国电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珠海传媒集团、中国电影家协会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承办的首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在广东珠海举行。为期三天的大会不仅是华人影像记忆的集中展示,更为纪录电影创作者、专家学者、发行放映机构负责人和媒体人搭建了共话发展、共享机遇、共创未来的广阔平台。
搭建平台,为华语纪录电影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时代,纪录电影大有可为,人们也越来越习惯通过纪实影像来触摸时代脉搏,感受时代温度。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任仲伦在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纪录电影工作者用真实光影、真实故事书写下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一批优秀纪录电影作品成为讲述新时代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彰显中国力量的重要载体,为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谈到为什么要举办首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时,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影协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会长姜海清指出,举办此次大会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团结和激励广大纪录电影工作者努力在新征程上谱写纪录电影繁荣发展的时代华章,为华语纪录电影攀登高峰注入新动能,为华语纪录电影人凝聚共识、交流合作拓展新空间,为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交流互鉴、相知相融创造新机遇。
文艺是时代的号角。华语纪录电影大会不仅能够搭建交流平台、集聚纪录资源、推动产业发展,还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机会。中共珠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谈静表示,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全面加强与纪录电影领域的创作者、专家学者和制作发行机构的交流合作,打造更多生动记录时代、抒写人民的纪录片精品,讲好珠海故事、湾区故事、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示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尊重规律,努力创作既叫好又叫座的影片
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人人都是记录者的时代,如何创作出既叫好又叫座的优秀纪录电影呢?在“融媒体时代纪录电影发展的新路径”主题论坛上,原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刘建中指出,纪录电影首先要尊重规律,纪录电影在坚守职责使命的同时,要适应市场需求和观众喜好,充分了解院线观众的消费心理,在视觉效果、画面动感等技术条件方面向故事片甚至科幻大片靠拢,追求更好的可看性和观赏性。要把握不同媒介形式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在尊重的基础上探索,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其次,纪录电影创作者一定要深入生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融入生活,所有的艺术都源于生活,创作者要熟悉影片所表现的对象,进行扎实的调查研究,展现丰富却鲜为人知的生活细节,才能创作出观众真正喜爱的影片。
与会嘉宾认为,经历疫情冲击的中国电影市场,同时面对产业缓慢复苏和互联网新媒体冲击的双重压力。纪录电影资金投入量相对较小,契合受众现实关切,因而在面临影视行业重整与规范带来的契机时,可以积极主动寻找纪录电影与时代、与整个影视行业、与观众多元文化需求的契合点,探索差异化竞争策略,紧跟时代也紧跟市场。
例如中央新影集团导演徐洁勤就提出,纪录电影应该进行再定位,在选题、内容取舍、表达方式、拍摄手法、剪辑思路和宣推方案等方面进行全流程革新。她建议纪录电影应充分发挥与商业电影不同的价值诉求,在“泛娱乐化”环境中坚守对社会现实议题的关注,在信息洪流中作为“国家相册”“时代影集”进行表达革新。
讲好故事,做中华文化的记录者和传播者
“山再高,高不过登山的人;路再险,挡不住勇敢的心。”12月14日晚,纪录电影《无尽攀登》中的主人公夏伯渝在首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荣光大道”红毯仪式上如是说。1975年,夏伯渝挑战珠穆朗玛峰,在距离顶峰200米的地方遭遇暴风雪,不得不下撤。同伴丢了睡袋,不怕冷的夏伯渝号称“火神爷”,把自己的睡袋给了同伴,导致双脚冻伤,被迫截肢。2018年,失去双腿的夏伯渝以69岁高龄成为无腿登顶珠峰第一人。
凭借夏伯渝无腿登顶珠峰的感人故事和片中壮美的景色,《无尽攀登》在此次华语纪录电影征集推荐活动中获自然类推荐作品。全景式真实记录武汉抗疫历程的纪录电影《一起走过》则获特别推荐作品。此外,讲述抗美援朝老兵故事的《1950他们正年轻》获文献类推荐作品;记录叶嘉莹传奇人生的《掬水月在手》获文化类推荐作品;反映怒江大峡谷碧罗雪山深处沙瓦村“一步跨越千年”伟大脱贫攻坚历程的纪录电影《落地生根》获现实类推荐作品;真实还原泰坦尼克上华人幸存者的故事,在告慰那些辗转流徙的早期华人移民的同时,引发人们对人类迁徙和文明对话深层思考的《六人——泰坦尼克上的中国幸存者》获国际传播类推荐作品。
“真实是纪录电影这个片种的特性。在新时期、新的国际形势下,纪录电影承担着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的使命。”中国电影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张丕民表示,相信华语纪录电影大会一定会在粤港澳大湾区、东南亚乃至世界华人的心目中,成为一个非常响亮的品牌。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6日 09版)